**药物过敏是免疫介导的药物不良反应,当免疫系统将药物识别为外来抗原并对其产生特异性免疫反应时发生。**与可预测的剂量依赖性毒性作用不同,过敏反应涉及先前的致敏作用,与药物的药理作用没有直接关系。它们约占所有药物不良反应的 5% 至 10%,但对严重、危及生命的事件负有不成比例的责任。盖尔和库姆的分类系统根据所涉及的免疫机制将超敏反应分为四种类型。
I 型(速发型超敏反应) 反应由与肥大细胞和嗜碱性粒细胞结合的药物特异性 IgE 抗体介导。再次接触有害药物后,表面 IgE 的交联会引发快速脱粒,释放组胺、白三烯和前列腺素。临床表现范围从轻度荨麻疹、瘙痒和血管性水肿到伴有支气管痉挛、喉头水肿、低血压和心血管虚脱的严重过敏反应。症状通常在给药后几分钟到一小时内出现。青霉素是 IgE 介导的药物过敏的最常见原因,影响大约 1% 至 2% 的治疗患者。对青霉素的经典 I 型反应可能危及生命,有速发型过敏史的患者应在重新用药前进行皮肤测试。
II 型(细胞毒性超敏反应) 反应涉及针对药物修饰的细胞表面抗原的 IgG 或 IgM 抗体,导致补体激活、抗体依赖性细胞介导的细胞毒性和吞噬作用。这种机制是药物引起的溶血性贫血的基础,药物-抗体复合物与红细胞结合,导致其破坏。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和甲基多巴都属于涉及的药物。药物引起的血小板减少症和中性粒细胞减少症也涉及II型机制。通常在开始用药后数天至数周发病,停药后恢复。
当药物-抗体复合物在循环中形成并沉积在组织中,触发补体激活和炎症细胞募集时,就会发生 III 型(免疫复合物介导的)超敏反应。这种机制会产生血清病,其特征是在药物暴露后一到三周出现发烧、皮疹、关节痛、淋巴结肿大和肾炎。典型的病原体包括异源抗血清,但药物引起的血清病也见于非蛋白质药物,包括头孢克洛、米诺环素和安非他酮。症状通常在停药后数天至数周内消失,但严重情况下可能需要全身使用皮质类固醇。
IV 型(迟发型超敏反应) 反应由药物特异性 T 淋巴细胞而非抗体介导。这些反应通常在致敏个体接触后 48 至 72 小时内出现,并且涵盖广泛的临床范围。局部用药引起的接触性皮炎代表典型的 IV 型反应。更严重的形式包括伴有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和全身症状的药疹(DRESS)、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其中细胞毒性T淋巴细胞诱导广泛的角质形成细胞凋亡。抗惊厥药、别嘌呤醇、磺胺类药物和非甾体抗炎药是常见的诱因。
常见的过敏药物包括青霉素、头孢菌素、磺胺类、非甾体抗炎药和抗惊厥药。 当结构相关的药物被相同的免疫介质识别时,就会发生交叉反应。青霉素之间的交叉反应是普遍存在的,而青霉素和头孢菌素之间的交叉反应性约为 10%,且与第一代头孢菌素最相关。磺酰胺类抗生素和非抗生素磺酰胺类药物通常不会发生交叉反应,因为抗原决定簇不同。
药物过敏的诊断需要详细的病史,建立药物暴露和症状发作之间的时间关系、反应模式的特征以及 IgE 介导可能性的评估。根据临床情况,可以采用皮肤测试、体外特异性 IgE 测定和药物激发测试。 治疗包括立即停用违规药物,针对轻度反应使用抗组胺药和皮质类固醇进行对症治疗,针对过敏反应使用肾上腺素。当没有合适的替代方案时,脱敏方案可能允许对确诊过敏的患者暂时重新使用基本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