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肤毒性涵盖一系列皮肤药物不良反应 (CADR),从可自行消退的轻度麻疹样皮疹到危及生命的病症,如 Stevens-Johnson 综合征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 皮肤是人体最大的器官,具有丰富的血液供应和高细胞更新率,特别容易受到药物引起的损伤。皮肤反应是最常见的药物不良事件之一,影响约 2% 至 3% 的住院患者,也是停药的常见原因。
损伤机制因反应类型而异,但通常涉及免疫介导的超敏反应、直接细胞毒性和代谢激活。 IV 型迟发型超敏反应 由药物特异性 T 淋巴细胞介导,是许多严重皮肤反应的基础。 直接细胞毒性可能是由于药物在角质形成细胞中的积累或对皮肤稳态所必需的细胞途径的抑制造成的。 光敏反应发生在药物吸收紫外线辐射并产生损害皮肤结构的活性物质时。一些药物通过补体激活或通过药物-抗体复合物在皮肤中的沉积产生皮肤毒性。
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 (SJS) 和 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 (TEN) 代表最严重的皮肤药物不良反应,属于医疗紧急情况。 SJS 涉及不到 10% 的体表面积脱离,而 TEN 涉及超过 30%,这些范围之间存在重叠类别。这些病症的特征是广泛的角质形成细胞凋亡,导致表皮脱落、粘膜受累和全身性疾病。死亡率从 SJS 的 5% 到 TEN 的 30% 以上不等。致病药物包括别嘌呤醇、抗惊厥药(特别是卡马西平、拉莫三嗪和苯妥英)、磺胺类抗生素、奈韦拉平和非甾体抗炎药。与 HLA 等位基因(例如亚洲人群中卡马西平诱导的 SJS 的 HLA-B*1502)的强烈遗传关联,使得筛选策略能够预防这些反应。
伴有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和全身症状的药疹 (DRESS) 是一种严重的迟发性超敏反应,其特征为广泛皮疹、发热、淋巴结肿大、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和内脏器官受累,最常见的是影响肝脏、肾脏和肺。发病通常在开始用药后延迟两到八周,这与其他超敏反应综合征不同。常见的致病剂包括芳香族抗癫痫药、别嘌呤醇、磺胺类药物和米诺环素。 DRESS 的死亡率约为 10%,需要立即停药并全身使用皮质类固醇。
麻疹状药疹是最常见的皮肤药物不良反应,表现为对称的红斑和丘疹,通常在开始新药治疗后一到两周内出现。氨基青霉素、磺胺类药物和抗惊厥药是常见原因。这些皮疹通常是自限性的,并在停药后数天至数周内消退,尽管它们可能很难与病毒性皮疹区分开来。 荨麻疹反应和血管性水肿是由涉及 IgE 介导的肥大细胞脱颗粒的 I 型超敏反应介导的,范围从轻度瘙痒到过敏反应。
光敏反应分为光毒性反应或光过敏反应。光毒性反应更为常见,是由药物光产品直接组织损伤引起的,表现为暴露的皮肤过度晒伤。四环素类、氟喹诺酮类、非甾体抗炎药和胺碘酮是常见的光毒性剂。光过敏反应涉及对紫外线激活的药物半抗原的细胞介导的免疫反应,甚至在停药后也可能持续存在。 手足综合征(掌跖红肿感觉)由化疗药物引起,包括卡培他滨、氟尿嘧啶、脂质体阿霉素和酪氨酸激酶抑制剂,表现为手掌和足底疼痛性红斑、肿胀和脱屑。
诊断和管理依赖于药物暴露和皮疹发作之间详细的时间关系、仔细的体检和严重程度的评估。撤回疑似药品是治理的基石。支持治疗包括治疗瘙痒的抗组胺药、外用皮质类固醇和润肤剂。对于 SJS 或 TEN 病例,严重反应需要住院、伤口护理、液体复苏和眼科评估。通过对高风险 HLA 等位基因进行基因筛查和避免已知交叉反应剂进行预防,越来越多地融入临床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