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免疫系统对抗原产生夸大或不适当的反应时,就会发生超敏反应,导致组织损伤而不是保护。盖尔和库姆斯分类将超敏反应分为四种类型。
I 型:立即超敏反应(过敏)
I 型反应由与肥大细胞和嗜碱性粒细胞结合的 IgE 抗体介导。再次接触过敏原后,表面 IgE 的交联会在几分钟内引发脱颗粒。释放的介质包括组胺(血管舒张、支气管收缩、瘙痒)、白三烯(持续支气管收缩)、前列腺素和血小板激活因子(PAF)。临床表现从轻度(过敏性鼻炎、荨麻疹、结膜炎)到严重的全身过敏反应(低血压、气道阻塞、休克)不等。常见的过敏原包括花粉、尘螨、动物皮屑、昆虫毒液、食物(花生、贝类、鸡蛋)和药物(青霉素)。通过皮肤点刺试验、血清特异性 IgE (ImmunoCAP) 和嗜碱性粒细胞活化试验进行诊断。治疗包括抗组胺药(H1 阻滞剂)、皮质类固醇、肾上腺素(用于过敏反应)和过敏原特异性免疫疗法(脱敏)。
II 型:抗体介导的细胞毒性
II 型反应涉及针对细胞表面或细胞外基质抗原的 IgG 或 IgM 抗体。抗体与靶细胞结合,通过补体激活(MAC 形成)、NK 细胞的抗体依赖性细胞介导的细胞毒性(ADCC)以及导致吞噬作用的调理作用来破坏靶细胞。例子包括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抗红细胞抗体)、古德帕斯彻综合征(抗肾小球基底膜抗体)、重症肌无力(抗乙酰胆碱受体抗体)、输血反应(ABO血型不合)和药物引起的溶血性贫血(当药物吸附到红细胞表面并引发抗体反应时发生)。
III 型:免疫复合物介导的超敏反应
III 型反应是由于可溶性抗原-抗体 免疫复合物在组织(特别是血管壁、肾小球和关节)中沉积所致。免疫复合物激活补体,产生 C5a 和 C3a(过敏毒素)并招募中性粒细胞,释放溶酶体酶和活性氧,造成组织损伤。血清病是施用外源蛋白(抗血清、某些药物)后出现的全身性免疫复合物疾病,症状包括发烧、皮疹、关节炎和肾小球肾炎。阿图斯反应是注射部位的局部免疫复合物血管炎。自身免疫性例子包括系统性红斑狼疮(肾脏、皮肤、关节中的抗核抗体复合物)、类风湿性关节炎(关节中的 IgM 抗 IgG 复合物)和链球菌感染后肾小球肾炎。
IV 型:迟发型超敏反应 (DTH)
IV 型反应是 T 细胞介导的,发生在抗原暴露后 24-72 小时。它们不涉及抗体;相反,致敏的 T 细胞会释放细胞因子,招募并激活巨噬细胞。当毒藤(漆酚)、镍首饰和某些化学物质(半抗原)渗透皮肤并由朗格汉斯细胞呈递给记忆 T 细胞时,会发生接触性皮炎,引起局部炎症和水泡。结核菌素反应涉及皮内注射来自结核分枝杆菌的纯化蛋白衍生物 (PPD),导致致敏个体在 48-72 小时内出现硬结(结核病暴露的 Mantoux 试验)。当持续性抗原(结核分枝杆菌、麻风分枝杆菌、真菌)诱导上皮样巨噬细胞和多核巨细胞形成肉芽肿时,就会发生肉芽肿性超敏反应。
其他超敏反应分类
除了四种主要类型外,V 型(刺激性)涉及刺激受体功能而不是阻断受体功能的抗体,如格雷夫斯病中的甲状腺刺激免疫球蛋白,它与 TSH 受体结合并导致甲状腺功能亢进。 VI 型 (ADCC) 有时与 II 型归为一类,强调 NK 细胞介导的对抗体包被靶细胞的杀伤。
超敏反应的临床相关性
药物过敏反应可以模仿所有四种类型,需要仔细的临床诊断。了解潜在的类型可指导治疗:针对 I 型的抗组胺药和针对 II 型至 IV 型的免疫抑制剂(皮质类固醇、环磷酰胺)。预筛查(G6PD 缺乏症优先于伯氨喹,HLA-B*5701 优先于阿巴卡韦)可以预防严重超敏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