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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毒剂及其作用机制

**解毒剂是通过确定的机制抵消毒物影响的特定药物,代表一种有针对性的治疗方法,可补充中毒管理中的一般支持和净化措施。**虽然只有一小部分中毒患者接受了特定的解毒剂,但及时施用适当的解毒剂可以挽救生命。解毒剂通过几种不同的机制发挥作用,包括受体拮抗、化学中和、代谢调节和增强消除。

纳洛酮 是 mu、kappa 和 delta 阿片受体的竞争性拮抗剂,与负责阿片类药物诱导的呼吸抑制和镇痛的 mu 受体具有高亲和力。它在静脉注射后一到两分钟内逆转阿片类药物的作用。标准初始剂量为静脉注射 0.04 至 0.4 毫克,逐渐滴定至有效,但合成阿片类药物(如芬太尼)可能需要更高剂量。纳洛酮的半衰期比大多数阿片类药物更短,可能需要重复给药或持续输注,以防止初次逆转后呼吸抑制复发。鼻内和肌内制剂可供社区环境中的急救人员和外行人员施用。

氟马西尼是 GABA-A 受体苯二氮卓类药物结合位点的竞争性拮抗剂,可逆转苯二氮卓类药物的镇静和呼吸抑制作用。然而,氟马西尼的使用存在争议,因为它会导致苯二氮卓类药物依赖的患者出现急性戒断性癫痫发作,并导致同时服用三环类抗抑郁药过量的患者出现心律失常。有癫痫病史、长期使用苯二氮卓类药物或怀疑同时服用促惊厥药物的患者禁用。使用时,氟马西尼应以 0.1 至 0.2 mg 的小增量剂量给药,而不是推注。

N-乙酰半胱氨酸 (NAC)扑热息痛(对乙酰氨基酚)中毒的特异性解毒剂,并通过多种机制发挥作用。其主要机制是补充肝脏谷胱甘肽储备,而肝脏谷胱甘肽储备会被有毒代谢物 NAPQI 耗尽。 NAC还直接降低NAPQI,改善肝脏氧输送,并具有抗炎和抗氧化作用。 NAC 在服用扑热息痛后 8 至 10 小时内给药最为有效,此后疗效会下降,但即使对于晚期就诊的患者也仍然有益。标准方案包括负荷剂量,然后维持输注 20 至 72 小时,具体取决于所使用的方案和临床反应。

甲吡唑是乙醇脱氢酶的竞争性抑制剂,这种酶负责甲醇和乙二醇最初代谢为其有毒代谢物。通过阻断第一个代谢步骤,甲吡唑可防止甲酸(来自甲醇)以及乙醇酸和草酸(来自乙二醇)的形成,这些酸会导致代谢性酸中毒、视觉毒性和肾衰竭。甲吡唑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乙醇输注,成为这些中毒的首选治疗方法,因为它具有可预测的药代动力学、良好的安全性以及易于给药而无需监测血液酒精浓度。

地高辛免疫 Fab (Digibind) 由抗体片段组成,以高亲和力结合地高辛和洋地黄毒苷,形成无活性的复合物,并被肾脏消除。它适用于危及生命的地高辛毒性,包括血流动力学显着的心律失常、高钾血症和大量过量服用。临床改善通常在给药后 30 至 60 分钟内发生。剂量基于摄入剂量或稳态血清地高辛浓度。由于抗体-毒素复合物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解离,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可能会出现反弹毒性。

毒扁豆碱是一种可逆性乙酰胆碱酯酶抑制剂,可增加中枢和外周突触的乙酰胆碱浓度,抵消阿托品、苯海拉明和三环类抗抑郁药等药物的抗胆碱能作用。它专门用于抗胆碱能谵妄,但由于存在心动过缓、癫痫发作和支气管痉挛的风险,应谨慎使用。患有传导异常、哮喘或疑似服用减慢心脏传导药物过量的患者禁用毒扁豆碱。

解毒治疗的局限性包括需要早期给药、潜在的不良反应、某些解毒剂的可用性有限,以及解毒剂仅解决特定的毒性作用而不是逆转中毒的所有后果。解毒剂永远不应取代全面的支持治疗,其使用必须以仔细评估每种情况的风险和益处为指导。区域毒物控制中心保留很少使用的解毒剂的库存,并可以在紧急情况下促进其采购。